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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播音主持类艺考科目解析 广东省播音主持专业

时间:2023-11-10人气:作者: 未知

广东播音主持类艺考科目解析 广东省播音主持专业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 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 30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2.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 1 分钟。

  3.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三、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四、考查范围

  1.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

  2.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

  3.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

  五、注意事项: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

  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

标签: 考试  科目  考生  目的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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