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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1-18人气:作者: 佚名

揭阳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揭阳市公租房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条件

  1.在揭阳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揭阳市区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监事)、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4.家庭个人所得税人均申报收入低于揭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生育三个子女、孤、老、病、残、环卫工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先安排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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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审信息

  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就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复审信息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复审,规定时间前将复审合格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签: 住房  家庭  建设局  初审  揭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