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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提取额度 泉州市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23人气:作者: 佚名

泉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提取额度 泉州市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泉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租房职工可不受距上次提取间隔满12个月限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具体提取额度根据距上次租房提取月数计算,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

  提取额度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

  网上办理渠道

  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支付宝APP。

  线下办理渠道:

  县市区各管理服务大厅

  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市区管理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

  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