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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善意侵权需要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4-04-13人气:作者: 未知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善意侵权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善意侵权需要承担责任吗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善意的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要是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种类

1、 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 间接侵权。

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

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三、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

侵犯著作权,可以根据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判断:

1、被侵害的著作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2、违法行为致使他人的著作权受到损害。

3、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著作权法律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享有的专有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翻译、出版,侵犯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恶意的还是善意,其实侵犯著作权没有主观善意的可能,在未知情的情况下侵权,可以要求轻判。

标签: 法律责任  善意  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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