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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存在犯罪事实)

时间:2024-02-01人气:作者: 佚名

存在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存在犯罪事实)

一、存在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存在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一般要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状况、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智力发展程度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75周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而不予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规定体现对青少年犯罪是以教育为主的精神。

二、外国人犯罪在哪些情形下需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予以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外国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有四种情形:

(1)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除法律有些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

(2)根据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一般而言,对于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等战争犯罪,非法劫持航空器罪,劫持人质罪,适用我国刑法

(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国外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刑事犯罪行为是有非常明确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之下,在主体这个方面的话,必须要有刑事责任能力。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必须要达到16周岁,当然了有一些犯罪行为达到14周岁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犯罪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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