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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有奖发票活动参与指南(南通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4-04-08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南通有奖发票活动参与指南(南通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广大市民在南通市区(含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的餐饮、住宿行业,一次性消费大于200元(含),获得个人抬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直接搜索“消费摇奖”小程序,上传发票号码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获1万元奖金。

  1.“有奖发票”范围

  (一)注册地在南通市区(含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的餐饮、住宿行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个人消费且单份金额(价税合计)在2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本活动所称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含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2.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通过指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每人每天上传发票数不超过2张,发票开具后须7天内上传。

  3.开奖方式

  个人消费者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信息,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为按天开奖。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后,可通过公众号直接参与。从2024年1月1日起,第二天16点前对前一天16点前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发票进行开奖。第二次为按月定期开奖。每期参与抽奖的发票需参加过上月按天开奖且单份金额(价税合计)在500元(含)以上。第一期开奖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份,最后一期安排在2024年4月份,共安排三期,具体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按月定期开奖环节邀请相关公证机构进行监督公证。

  4.奖项设置

  (一)按天开奖共设5个等次的奖项,奖金分别为100元、50元、30元、10元、5元。

  (二)按月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奖项及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1名)、二等奖2000元(4名)、三等奖1000元(10名),每人每月限中一次月度大奖(就高不就低)。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5.奖金兑付

  (一)按天开奖中奖奖金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给付中奖者。

  (二)按月定期开奖中奖奖金通过银行存单的形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中奖系统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在登记成功后的5至3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后续公布的指定兑奖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逾期(中奖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未兑奖视为弃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中奖者兑奖时,发奖单位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相关事项

  (一)本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向中奖者索要银行账号信息,请消费者提高警惕。

  (二)消费者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请拨打发票违章举报电话12366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三)本活动由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标签: 发票  普通发票  通州  增值税  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