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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租房招租信息 威海公租房招租信息网

时间:2023-11-18人气:作者: 未知

威海公租房招租信息 威海公租房招租信息网

  一、基本情况

  山伟学府小区房屋(带电梯)单套建筑面积约32-47㎡,威建河畔花园小区房屋单套建筑面积约72-77㎡,泽库镇新港明珠小区单套建筑面积约65-77㎡。

租金以市场租金为准(山伟学府每月租金11.9元/平方米,威建河畔花园每月租金8元/平方米,新港明珠每月租金5元/平方米),按应保面积实行相应减免,城市特困或城镇低保家庭减免90%,低收入家庭减免80%,新就业无房职工减免6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减免40%,其中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计算减免,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将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具体情况可咨询0631-8480167。

  二、报名条件

  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2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

  (一)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镇街认定的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或属于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低于15 平方米。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但不低于80%(含);

  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2.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文登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注意:城镇医疗卫生、教育、公交、环卫、物业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放宽申请条件,取消1年以上的社保限制和收入审核。

  三、 提交资料

  本地户籍居民向其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书面申报,如果本地户籍属于公共服务行业的申请家庭,则与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相同,均由申请人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申请手续,向单位注册地所在镇街进行申报。

  (一)特困、低保、低收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及复印件;

  3.《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非共同生活)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不提供该项)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及复印件;

  4.《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非共同生活)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不提供该项)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非共同生活)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可不提供该项)

  4.对于申请享受2人户或者3人户保障面积标准的,应同时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及复印件,并提供配偶在文工作、未婚子女在文入学或就业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2.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3.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威海市文登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威海市社会救助申请表》可到镇街领取。

  四、地址及咨询电话

  各镇街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业务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1

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城建科

金山管委1楼城建科

8361064

2

龙山办

城建科

龙山办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文山路107路)

8361387

3

天福办

城建科

天福办406室

(天福路218号)

8935527

15763118677

4

环山办

城建科

环山办501室

8188515

5

米山镇

城建科

米山镇政府南楼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城建科室

8878827

6

高村镇

城建办公室

高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15室(高村镇兴高路41号)

8760197

7

宋村镇

城建科

宋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1楼西大厅2号窗口(昌盛路8号)

13220847379

8

文登营镇

城建科

文登营镇政府一楼东

8664509

9

界石镇

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界石镇政府二楼

8533628

10

张家产镇

城建科

张家产镇便民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天沐路2号)

8731066

11

泽库镇

城建办

泽库镇政府一楼城建办

8780958

12

泽头镇

工业办

泽头镇交通路17号

8822469

13

葛家镇

城建科

葛家镇政府一楼105室

8880170

14

大水泊镇

城建办

大水泊镇华新园6-2号大水泊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0号

8641208

15

侯家镇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侯家镇人民政府4楼411

872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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