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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崇州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2024崇州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时间:2024-03-29人气:作者: 佚名

2024崇州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2024崇州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2024崇州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政策汇总(转学生+集体户)

  1、转学生入学。

  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其他年级的学生可申请转学。随迁子女转学生请于4月1日-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回户籍地就读的转学生,于5月的工作日将户口簿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审核通过后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春季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同一区域内学校互不转学(崇阳街道、崇庆街道为一个区域,其余各镇街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2、残疾儿童入学。

  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入学工作。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到“全覆盖、零拒绝”。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4、集体户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崇州市集体户籍,仅适龄儿童本人为崇州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属于崇州市集体户籍的,监护人提供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由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就学,由监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小升初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标签: 子女  教育局  成都市  户籍  转学生